js333国际线路检测(中国)有限公司

首页> 新闻动态

2021年度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js333国际线路检测联合基金申请工作已经全面启动

2020-04-23

根据《浙江省科学技术厅 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 关于做好2021年度浙江省基础公益研究计划项目申请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2021年度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js333国际线路检测联合基金(以下简称省基金-北京中卫联合基金)的申请工作已经全面启动,现将注意事项和主要工作安排通知如下:一、申请限额省基金-北京中卫联合基金项目的申请名额不占各单位申请项目额度,但申请人应符合《通知》中对个人的限项规定和资格要求。二、联合基金介绍为充分发挥自然科学基金的导向作用,引导带动社会各方投入基础研究,促进有关部门、企业、行业与高等学校和科研机构的合作,省自然科学基金与台州市政府、衢州市政府、浙江省药学会、中国电建集团华东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js333国际线路检测设立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联合基金。三、省基金-北京中卫联合基金资助方向1、新材料与先进制造领域(1)生物材料与医学基础研究(申请代码选择E03或H的下属代码)研究生物材料的生物功能化改性机制以及生物材料与生物体相互作用机制;开展生物材料与生物体再生相关机制,生物材料改性及其生物学效应研究;开展生物材料成骨与成血管化机制研究。2、人口与健康领域(1)基于干细胞和生物材料的组织、器官构建研究(申请代码选择H0604,H1820,H1821,H1822,H1823)干细胞培养的新型支架材料或多细胞共培养的支架材料研发及培养体系建立;体外三维培养细胞体系;体外血脑屏障体系;建立干细胞支架与周围宿主细胞及组织相互作用的生物模型。(2)纳米生物材料的生物学效应与风险研究(申请代码选择H0604,H1819,H1820,H1821,H1822)纳米生物学效应及其临床应用前景和风险;纳米粒子对细胞选择性凋亡和增殖的作用机制研究;纳米生物材料在体内的降解机制、降解产物对组织再生的影响及生物学风险研究。(3)精准医学与临床重点疾病相关研究(申请代码选择H的下属代码)从多组学视野及技术的综合应用,研究临床重点疾病(如肿瘤、常见慢性疾病、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等)的发生发展过程;通过大数据有效挖掘、生命组学、精准早筛、快速检测等手段,研究临床重点疾病的关键靶点及其在疾病中的作用机制研究;通过对重点疾病的生物标志物研究,建立多层次重点疾病预警诊疗评价体系。四、省基金-北京中卫联合基金相关说明申请人依托单位或主要合作单位应为浙江省内的医院(包括高校附属医院)。五、省基金-北京中卫联合基金联系方式王晶晶,0571-87325031,bio_tech@zwbio.cn js333国际线路检测2020年4月23日

[查看详情]

转:浙江省科学技术厅 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 关于做好2021年度浙江省基础公益研究计划项目申请工作的通知

2020-04-22

浙科发金〔2020〕17号各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加强基础研究的实施意见》和“三评”改革要求,深入实施提升原始创新能力的“尖峰计划”,根据《浙江省科技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竞争性分配管理办法》《浙江省公益性技术应用研究计划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现就2021年度省基础公益研究计划项目申请工作通知如下:一、基本原则深入贯彻落实“抓战略、抓规划、抓政策、抓服务”要求,以建成创新型省份和高水平建设科技强省为目标,聚焦打造科技创新高地,强化对基础研究领域重大问题的深度研究和前瞻性谋划,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人才培养为根本,以关键核心技术攻关为导向,以多元投入为途径,以闭环管理为抓手,不断提升自然科学基金管理水平,大幅提升原始创新能力,夯实我省创新发展的源头基础。(一)坚持聚焦重点战略目标。深入实施“尖峰计划”,围绕打造“互联网+”、生命健康两大科技创新高地和谋划打造新材料科技创新高地,优化资源配置,2021年度浙江省基础公益研究计划在数字经济、生命健康、新材料等重点领域支持经费占比为80%左右,其他领域20%左右。(二)坚持改革创新制度设计。改革重大基础研究项目形成机制,探索揭榜挂帅机制、赛马机制,解决“急难险重”科学问题。选择部分重大和杰青项目根据进展绩效进行动态管理、分类支持,绩效明显的给予全额资助,绩效不及预期的减少或取消后续资助支持。深化项目管理机制,强化全过程、全生命周期的闭环管理,实施重大、杰青项目研究进展定期报送制度,绘制攻关全流程图和进度表,标注里程,挂图作战。建立有利于原始创新的评价制度,在项目评审立项和结题验收等环节,推行代表作评价制度。优化项目经费使用机制,选择部分杰青项目试行经费使用“包干制”。(三)坚持培育青年科技人才。发挥好基金“种子资金”的作用,构建发现和培养青年科技人才的资助体系,通过杰青、重大、重点项目培养一批高水平的青年基础研究领军人才。支持在站博士后申请自然科学基金探索项目。(四)坚持围绕创新发展需求。坚持需求导向和自由探索引领并重,引导广大科技工作者聚焦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短板,促进应用基础研究与企业需求深入融合,解决一批我省产业发展中的关键科学问题。支持我省创新型领军企业申请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开展基础研究和共性技术研究。推进长三角区域协同创新,优先支持长三角协作研究。(五)坚持引导多方力量投入。鼓励社会各界联合投入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按照突出重点、规范管理、统一标准的要求,支持地方政府、社会团体、企业等与省自然科学基金共同建立联合基金,加快构建财政引导、多方参与的基础研究投入机制。二、申请项目类型浙江省基础公益研究计划含自然科学基金和公益技术应用研究两类计划。自然科学基金主要资助自然科学、工程科学和管理科学等领域中的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以及战略性前沿技术研究,公益技术应用研究主要支持科研人员围绕服务企业技术创新、行业科技进步需求开展产业发展共性技术研发和推广应用,以及社会公益领域的技术研究和推广应用。自然科学基金受理项目类型分为:重大项目、杰青项目、重点项目、探索项目、联合基金项目、学术交流项目(学术交流项目申请通知另行发布)。公益技术应用研究受理项目领域为:工业、农业、社会发展、国际合作、实验动物、分析测试。三、申请要求(一)2021年度省基础公益研究计划项目申请入口为浙江省政务服务网,进入“省级基础公益研究(含自然科学基金)计划项目管理”(网址:www.zjzwfw.gov.cn/zjservice/item/detail/index.do?impleCode=ff8080815d551320015d58a5a2f200222331001216001&webId=1)点击“在线办理”,跳转至“浙江省政务服务网”登录页面,用政务服务网账号登录申请项目。项目申请人务必认真阅读“项目申请填写指南”和“各类项目申请指南”。(二)申请基础公益研究计划项目的单位和管理员需提前注册为依托单位与会员,并应在2020年5月10日前提交注册申请(10个工作日内反馈审核结果),5月31日至8月31日期间将暂停受理依托单位申请和依托单位管理员变更事宜。注册申请需通过浙江省政务服务网“省级基础公益研究(含自然科学基金)计划项目管理”事项办理,详情可登录省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门户网站(网址:www.zjnsf.gov.cn)“办事大厅”下“依托单位注册”与“会员注册”栏目查询相关说明。(三)各依托单位按照申请系统设定的限项额度,组织年度申报工作,其中35周岁以下科研人员申报的项目原则上不少于申请总量的40%。探索项目中35周岁以下且未主持过省级及以上科研项目的申请人不低于50%,重点项目的申请人中应有一定比例为40周岁以下的科研人员。有博士后流动站或工作站的依托单位应审核推荐一定比例符合条件的博士后申请项目。(四)依托单位需在项目申请前完成《浙江省基础公益研究计划依托单位管理工作2019年度报告》提交工作。(五)高校附属医院应由归口主管单位统一申请,不得多头申请。(六)对在疫情防控一线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优秀科研人员给予倾斜支持。四、申请和评审工作安排(一)申请工作安排为提高申请效率、缓解系统压力,引导申请人错峰填报,试行分批次开放填报与依托单位审核功能。具体时间安排如下:依托单位应对项目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及时通知、检查、督促项目申请人按时完成集中填报工作。各单位统一上报后,网络系统将关闭该单位的申请功能,请谨慎操作。(二)申请受理安排由基金办牵头负责对依托单位和项目申请人是否具有良好的信用、是否符合指南的基本要求、相关材料是否齐全和符合规范等进行形式审查。形式审查通过的项目,统一受理并进入下一步评审;形式审查不通过的项目不予受理,并将结果反馈依托单位和申请人。(三)评审工作安排1.专业评审(计划于2020年7月):采取网络评审方式。按项目类型和学科代码后,从省科技专家库中随机抽选同行专家进行网评。各申请项目依据专家评审得分综合分类排序,按一定比例确定拟提交立项评审的项目。2.立项评审(计划于2020年8月下旬):采取会议评审方式。省自然科学基金重大、杰青项目实行答辩评审;联合基金项目按联合基金协议约定进行会议评审;省自然科学基金重点、探索项目和省公益技术应用研究项目分别由省基金办与省科技厅相关业务处室组织评审。3.决策(计划于9月中下旬):由省基金办牵头根据立项评审结果提出立项建议,报请省科技厅和省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审议批准。五、信息公开与反馈省基础公益研究计划项目评审工作实行全程公示与反馈,依法需要保密的除外。(一)公示内容:申请项目清单及各项目组成员、申请人曾主持和正在主持的国家和省部级项目等简表内容;通过专业评审的项目清单;拟立项项目清单及申请书摘要内容。(二)反馈内容:对申请人和依托单位反馈形式审查结果;专业评审通过标准及专家评审结果;立项评审结果。(三)公示网站:省科技厅、省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门户网站。申请人若对不予受理或不予立项的决定有异议,可自反馈结果日起5个工作日内,通过省自然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经依托单位审核后提出异议申请。六、联系方式1.依托单位及会员注册尤卫军,0571-87353861,youwj@zjnsf.gov.cn王楠,0571-85214970,wangnan@zjnsf.gov.cn2.网络系统支持尤卫军,0571-87353861,youwj@zjnsf.gov.cn    3.省自然科学基金计划工程和材料科学刘君,0571-85119257,lj@zjnsf.gov.cn宣晓冬(协管工程科学),0571-88217337,xxd@zjnsf.gov.cn李金霞(协管材料科学),0571-28170882,lijx@zjnsf.gov.cn信息科学、化学科学宣晓冬,0571-88217337,xxd@zjnsf.gov.cn叶璟(协管信息科学),0571-28170887,yej@zjnsf.gov.cn生命科学李金霞,0571-28170882,lijx@zjnsf.gov.cn医学科学(药学)徐敏,0571-88212789,xumin@zjnsf.gov.cn医学科学(医学)、地球科学钱昊,0571-88212603,qianhao@zjnsf.gov.cn管理科学陈文强,0571-86964972,chenwq@zjnsf.gov.cn数理科学顾欣星,0571-28170885,guxx @zjnsf.gov.cn省自然科学基金联合基金基金办:刘君,0571-85119257,lj@zjnsf.gov.cn浙江省药学会:缪静,0571-87237159,miaojing@zju.edu.cn中国电建集团华东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李青,0571-56628151,li_q7@ecidi.com台州市科学技术局:常玲,0576-88513308,changlin911@163.comjs333国际线路检测:王晶晶,0571-87325031,bio_tech@zwbio.cn衢州市科学技术局:晏青,0570-30473011,991007806@qq.com4.省公益技术应用研究计划工业领域省科技厅高新处杨陈华,0571-87054142农业领域省科技厅农村处邵晖,0571-87055372社发领域省科技厅社发处叶琳,0571-87056405国际科技合作省科技厅合作处洪晨鸣,0571-87055837实验动物省科技厅基础处李易,0571-87054042分析测试省科技厅基础处史杰,0571- 87054693 附件:1.基础公益研究计划项目申请条件附件1.docx2.基础公益研究计划项目申请填写指南附件2.docx3.基础公益研究计划依托单位申请限额附件3.docx4.自然科学基金重大项目申请指南附件4.docx5.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申请指南附件5.docx6.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申请指南附件6.docx7.自然科学基金探索项目申请指南附件7.docx8.自然科学基金联合基金项目申请指南附件8.docx9.公益技术应用研究项目申请指南附件9.docx10.自然科学基金计划重点支持领域和研究方向附件10.docx 浙江省科学技术厅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2020年4月21日

[查看详情]

关于做好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评审专家信息维护和更新工作的通知

2020-03-02

各依托单位:为保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评审工作的科学性、准确性和权威性,建立完善专家信息动态更新机制,根据《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省基金办将启动2021年度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评审专家信息维护工作,进一步规范评审专家管理,优化队伍结构,满足项目评审的专家数量与质量要求。请各依托单位大力配合,按要求、按时做好本单位专家信息的更新维护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维护对象及维护内容    依托单位负责维护本单位所有省基金项目评审专家信息。维护工作包括专家个人信息确认、专家级别确认、专家增补、专家停用四个方面。二、维护方法依托单位管理员在省基金系统“首页-其他查询-专家信息查询”菜单下可查询到本单位所有省基金项目评审专家,根据专家名单进行以下维护:1、专家个人信息确认专家个人信息如职称、联系方式等发生变化,由专家本人在其会员个人信息处自行修改,依托单位审核确认。2、专家级别确认根据附件1中的专家分级标准,核实确认专家级别,若建议专家级别与系统中原专家级别相同,无需操作;若建议专家级别与系统中原专家级别不同,将变化名单填入附件2表格中并上报到基金办。3、专家增补根据附件1中的专家入选及分级标准,若有符合条件的科研人员尚未入选专家,经科研人员本人同意,依托单位将拟入选名单汇总后填入附件2表格中并上报到基金办。若拟入选专家不是省基金系统会员,则需由其本人先申请成为会员后才能入选。4、专家停用根据附件1中的专家停用标准,依托单位将本单位拟停用名单汇总后填入附件2表格中并上报到基金办。三、维护时限专家信息维护时间:2020年3月2日至 3月16 日。请各依托单位于2020年3月16日之前将专家信息维护过程中填写的附件2表格通过E-mail上报到基金办。四、联系方式联系人:周世官  联系电话: 0571-87353861邮箱:zsg@zjnsf.gov.cn附件1:2021年度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评审专家信息维护参照标准(试行).docx附件2:基金项目评审专家信息维护工作表.xls                                                                                      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2月28日 

[查看详情]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关于推迟2020年度项目申请与结题时间等相关事宜的通知

2020-02-02

国科金发计〔2020〕5号各依托单位: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有关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工作部署要求,按照“疫情防控是当前最重要的工作”的原则,进一步凝聚科技工作者力量,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以下简称自然科学基金委)特对2020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与结题等工作做出相应调整。  一、推迟申请和结题材料等接收截止日期  为配合疫情防控工作的需要,自然科学基金委决定适当推迟申请和结题材料集中接收的截止时间。  2020年度项目申请集中接收工作截止时间由原定的2020年3月20日延后至2020年4月20日16时。  对于2019年资助期满的资助项目,电子结题材料接收截止时间由原定的2020年3月1日延后至2020年4月20日16时。  对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年度管理报告》,依托单位在信息系统中开始填写时间由原定的2020年4月1日延后至2020年5月1日,提交截止时间由原定的2020年4月15日延后至2020年5月15日16时。  对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2016年度结题项目应退结余资金情况表》(以下简称应退结余资金情况表),依托单位在信息系统中提交截止时间由原定的2020年4月15日延后至2020年5月15日16时。  二、在申请和结题材料等提交阶段全面试行无纸化  自然科学基金委在申请阶段全面试行无纸化,并对结题材料暂行无纸化接收。  (一)申请阶段无纸化。  1. 在2020年5月31日(含)以前截止申请的所有项目类型,包含集中接收申请项目和非集中接收申请项目,全部纳入无纸化申请范围。依托单位只需在线确认电子申请书及附件材料,无需报送纸质申请书。项目获批准后,将申请书的纸质签字盖章页装订在《资助项目计划书》最后,一并提交。签字盖章的信息应与电子申请书严格保持一致。  2. 申请材料中所需的附件材料,全部以电子扫描件上传。确因疫情防控需要暂时无法提供的,请申请人在申请书正文中“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中注明,并上传依托单位出具的说明材料扫描件。自然科学基金委将根据情况通知依托单位后续提供。  3. 依托单位完成电子申请书及附件材料的逐项确认后,应于申请材料提交截止时间前通过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以下简称信息系统)上传本单位科研诚信承诺书的电子扫描件(请在信息系统中下载模板,打印填写后由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字、依托单位加盖公章),无需提供纸质材料。  4. 2020年6月1日(含)以后截止申请的项目类型,具体要求仍按照单独发布的相应项目指南为准。  (二)结题材料暂行无纸化提交。  对于2019年资助期满的资助项目,项目负责人应在信息系统中提交电子结题材料,依托单位应于结题材料提交截止时间前逐项确认,可暂时不提供纸质结题材料。纸质结题材料提交时间将另行通知。  在抗击疫情防控阻击战一线的科研人员如果不能在4月20日前提交结题材料,请通过依托单位提出延后提交申请。  (三)应退结余资金情况表填报。  应提交应退结余资金情况表的依托单位,目前只需通过信息系统在线填写和提交电子材料。纸质材料是否提交将另行通知。  三、适时开放因抗击疫情延误申请的科研人员申请项目  考虑到在抗击疫情防控阻击战一线的科研人员可能无暇在4月20日前提交申请,自然科学基金委将根据疫情发展对上述人员再次开放申请,从而保证上述科研人员无后顾之忧,全力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为了更好地统筹安排好再次开放申请工作,请依托单位于2020年4月20日16时前,在信息系统中务必真实准确填写和提交本单位原拟提交申请但因疫情防控工作需要无法在上述日期前提交申请的科研人员备案表,加盖公章承诺真实准确并扫描上传(无需邮寄纸质备案表)。对于已在备案表中列出的科研人员,自然科学基金委将根据疫情发展情况适时开放申请,具体时间和要求另行通知。  四、强化依托单位管理职能  各依托单位应根据《关于加强依托单位管理做好2020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管理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切实履行职能,负责对申请人的申请资格、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合规性进行认真审核,严把质量关,切实提高项目申请质量。  请依托单位将本通知内容及时告知本单位科研人员,特别是在疫情防控一线的科研人员,使他们心无旁骛,全力参加这场疫情防控阻击战。相关的意见和建议也请及时反馈给自然科学基金委。  为减少人员接触,有效防控疫情,请依托单位通知本单位科研人员,如有对2020年度申请和结题的咨询问题建议通过电话或电子邮件方式咨询(各部门联系方式请参见项目指南)。  根据疫情发展情况,后续工作安排如有调整将另行通知,请依托单位和科研人员及时关注自然科学基金委网站。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2020年2月2日

[查看详情]

关于2020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与结题等有关事项的通告

2020-01-01

国科金发计〔2019〕76号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创新的重要论述和有关基础研究的指示精神,持续推动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基础研究重要决策部署落地见效,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以下简称自然科学基金委)深入研判全球科技发展趋势,综合分析我国基础研究面临的机遇和挑战,积极谋划科学基金改革升级,在明确资助导向、完善评审机制、优化学科布局三大核心任务基础上,提出进一步加强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学风和科研诚信与伦理建设、组织机构和干部队伍建设,完善面向国家重大需求的科学问题凝练机制、面向世界科学前沿的科学问题凝练机制、重大类型项目立项机制、成果应用贯通机制、学科交叉融合机制、多元投入机制,重点推进原创探索计划和人才资助体系升级计划,优化资助管理,积极构建理念先进、制度规范、公正高效的新时代科学基金体系。  为全面落实科学基金深化改革的各项任务,做好科学基金项目资助管理工作,现将2020年度科学基金项目申请和2019年资助期满项目结题等工作的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项目申请  (一) 项目申请接收。  1. 2020年度项目申请集中接收工作自2020年3月1日零时开始,3月20日16时截止(周末及法定节假日不办公)。  2. 2020年度集中接收申请的项目类型包括:面上项目、重点项目、部分重大研究计划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创新研究群体项目、基础科学中心项目、地区科学基金项目、部分联合基金项目、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自由申请)、数学天元基金项目、重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和外国青年学者研究基金项目等。  3. 不在集中接收申请范围的其他类型项目,自然科学基金委将另行公布指南。对于随时接收申请的国际(地区)合作交流等项目,申请人应避开集中接收期提交申请。  4. 2020年自然科学基金委继续扩大无纸化申请范围,在重点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继续实施无纸化申请的基础上,将面上项目和地区科学基金项目纳入无纸化申请范围。申请以上类型项目时,依托单位只需在线确认电子申请书及附件材料,无需报送纸质申请书。项目获批准后,将申请书的纸质签字盖章页装订在《资助项目计划书》最后,一并提交。签字盖章的信息应与电子申请书保持一致。  (二) 申请书撰写方式。  各类型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一律采用在线方式撰写。  (三) 申请人事项。  1. 申请人应认真阅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相关类型项目管理办法、《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15〕15号)《关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科教〔2016〕19号)《关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的补充通知》(国科金发财〔2018〕88号)《关于进一步完善科学基金项目和资金管理的通知》(国科金发财〔2019〕31号)(以下统称资金管理办法及补充通知)、《2020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以下简称《指南》),于2020年1月15日以后登录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以下简称信息系统),按照各类型项目申请书的撰写提纲及相关要求撰写申请书。没有信息系统账号的申请人请向依托单位基金管理联系人申请开户。  2. 申请人应根据资金管理办法及补充通知的有关规定,以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预算表编制说明》的具体要求,按照“目标相关性、政策相符性、经济合理性”的基本原则,认真编制《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预算表》。多个单位共同承担一个项目的,项目申请人和合作研究单位的参与者应当分别编制项目预算,经所在单位审核后,由申请人汇总编制。请注意:2020年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试点项目经费使用“包干制”,申请人无需编制项目预算。  3. 申请人完成申请书撰写后,在线提交电子申请书及附件材料,下载打印最终PDF版本申请书(实施无纸化申请的项目除外),并保证纸质申请书与电子版内容一致。申请人应及时向依托单位提交签字后的纸质申请书原件以及有关证明信、推荐信和其他特别说明要求提交的纸质材料原件等附件。  4. 申请人及参与者均应使用唯一身份证件申请项目,曾经使用其他身份证件作为申请人或参与者获得过项目资助的,应当在申请书中说明。  5. 申请人应确保提供的电子邮箱畅通有效,以便项目评审工作结束后能够及时接收申请项目批准资助通知或者不予资助通知,以及专家评审意见的相关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法律后果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四) 依托单位事项。  依托单位应按照《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依托单位基金工作管理办法》《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依托单位科学基金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资金管理办法及补充通知的要求组织申请工作,对本单位申请人所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合规性进行审核;对申请人编制项目预算的目标相关性、政策相符性和经济合理性进行审核,并在规定时间内将申请材料报送自然科学基金委。具体要求如下:  1. 依托单位应在项目申请集中接收工作截止时间前通过信息系统逐项确认提交本单位电子申请书及附件材料,并统一报送经依托单位签字盖章后的纸质申请书原件(一式一份)及要求报送的纸质附件材料(实施无纸化申请的项目除外)。鉴于全部项目均采用在线方式撰写并提交申请书,信息系统需要一定时间处理,请依托单位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本单位项目申请书收取的截止时间。  2. 依托单位报送申请材料时,还应提供由法定代表人签字、依托单位加盖公章的依托单位科研诚信承诺书(请在信息系统中下载模板),并附申请项目清单,项目清单按无纸化申请项目与非无纸化申请项目分别生成,材料不完整的不予接收。  3. 依托单位可将纸质申请材料直接送达或邮寄至自然科学基金委项目材料接收工作组(以下简称材料接收组)。采用邮寄方式的,请在项目申请截止时间前(以发信邮戳日期为准)以快递方式寄出,以免延误申请,并在信封左下角注明“申请材料”。  (五) 初审结果公布。  自然科学基金委将于2020年4月29日前公布申请项目初审结果,并受理复审申请。  二、项目结题  (一) 项目负责人事项。  项目负责人应认真阅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研究成果管理办法》、资金管理办法及补充通知和相关类型项目管理办法,根据项目的完成情况,实事求是地撰写《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结题/成果报告》(以下简称结题/成果报告),并保证填报内容真实、数据准确,同时注意知识产权保护,不得出现国家《科学技术保密规定》中列举的属于国家科学技术秘密范围的内容。  1. 项目负责人登录信息系统,按要求撰写结题/成果报告并将附件材料电子化后一并在线提交;项目负责人下载并打印最终PDF版本结题/成果报告,向依托单位提交签字后的纸质结题/成果报告原件(不含附件材料)。项目负责人应保证纸质结题/成果报告内容与电子版一致。  2. 项目负责人应根据资金管理办法及补充通知的有关规定,以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决算表编制说明》的具体要求,会同科研、财务等部门及时清理账目与资产,如实编制《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决算表》,确保决算数据真实、准确,资金支出合法、有效。有多个单位共同承担一个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和合作研究单位的参与者应当分别编制项目决算,经所在单位审核后,由项目负责人汇总编制。  3. 项目负责人撰写结题/成果报告时,请不要将待发表或未标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和项目批准号等的论文列入结题/成果报告;不要直接复制论文内容作为结题/成果报告内容。  4. 自然科学基金委在准予项目结题之后,将在科学基金共享服务网(http://output.nsfc.gov.cn)及国家科技报告服务系统(http://www.nstrs.cn)上公布结题/成果报告全文。  5. 项目负责人或主要参与者应按照自然科学基金委关于受资助项目论文开放获取的有关要求,在全部或部分受科学基金资助论文发表时,将经同行评议后录用的最终审定稿,存储到信息系统,不晚于发表后12个月开放获取;如果论文是开放出版的,或出版社允许存储最终出版PDF版的,应存储论文出版的PDF版本。  (二) 依托单位事项。  依托单位应按照《条例》等要求对结题材料进行审核,并于2020年2月25日零时—3月1日16时期间将结题材料报送自然科学基金委。未按时报送结题材料的应结题项目,按逾期待结题处理,计入相应的限项申请范围,同时自然科学基金委将按《条例》的有关规定对项目负责人和依托单位进行处理。具体要求如下:  1. 依托单位通过信息系统对结题材料进行审核并逐项确认,在规定的结题材料报送时间内统一报送经单位签字盖章后的纸质结题/成果报告原件(一式一份),以及单位公函与结题项目清单,材料不完整的不予接收。  2. 依托单位可将纸质结题材料直接送达或邮寄至材料接收组。采用邮寄方式的,请在结题材料报送截止时间前(以发信邮戳日期为准)以快递方式寄出,以免延误结题,并在信封左下角注明“结题材料”。  三、项目进展报告、年度管理报告及应退结余资金情况表  (一)项目进展报告。  项目负责人登录信息系统,按要求在线撰写《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进展报告》(以下简称项目进展报告);依托单位按《条例》及相关管理办法等要求,通过信息系统对项目进展报告进行审核,并于2020年1月15日前逐项确认,无需提交纸质材料。对未按规定提交项目进展报告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二)年度管理报告。  依托单位通过信息系统在线撰写《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年度管理报告》(以下简称年度管理报告),于2020年4月1日零时—4月15日16时期间提交电子材料,无需提交纸质材料。对未按规定提交年度管理报告的依托单位,将不予开放下年度的科学基金项目申请。  (三)应退结余资金情况表。  依托单位按照《关于收回2016年度结题项目结余资金的通知》(国科金发财〔2019〕64号)的要求,通过信息系统在线填写《国家自然科学基金2016年度结题项目应退结余资金情况表》(以下简称应退结余资金情况表),于2020年1月15日—4月15日(16时以前)期间提交电子材料,并打印纸质材料加盖依托单位公章(一式一份,应保证纸质材料与电子版内容一致),于4月15日前直接送达或邮寄至材料接收组。采取邮寄方式的,请在截止时间前(以发信邮戳日期为准)以快递方式寄出,并在信封左下角注明“应退结余资金情况表”。  四、材料接收  (一)材料接收组负责统一接收依托单位送达或邮寄的申请材料、结题材料和应退结余资金情况表,各局(室)及科学部不接收上述材料。自然科学基金委不接收个人直接报送和非依托单位报送的材料。  (二)材料接收组办公地点设在自然科学基金委行政楼101房间,2020年3月19—20日在中德中心多功能厅集中办公。  五、其他注意事项  (一)2020年部分项目申请要求有较大变化,请申请人和依托单位认真阅读《指南》和相关通知通告,及时关注自然科学基金委网站了解相关信息。  (二)为保证依托单位信息的准确性和一致性,项目申请集中接收期内如果有依托单位发生单位名称变化的,应于2020年3月1日前完成变更手续。  (三)《指南》拟于2020年1月初发行,并在自然科学基金委网站公布。  (四)申请书、结题/成果报告等纸质材料建议双面打印并装订。  六、咨询与联系方式  (一) 各类事项咨询电话。  (二) 各部门咨询电话。  (三) 相关网站地址。  自然科学基金委官方网站: http://www.nsfc.gov.cn/  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网站: https://isisn.nsfc.gov.cn/  科学基金共享服务网: http://output.nsfc.gov.cn/  (四) 材料接收组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双清路83号自然科学基金委项目材料接收工作组  邮政编码:100085  联系电话:010-62328591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2019年12月25日原文来源:http://www.nsfc.gov.cn/publish/portal0/tab434/info77091.htm

[查看详情]

2020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原创探索计划项目申请指南

2019-12-24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基础科学研究的若干意见》和《关于深化项目评审、人才评价、机构评估改革的意见》中关于提升原始创新能力的战略部署,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以下简称自然科学基金委)积极探索建立对原创性基础研究项目的非常规评审机制,设立原创探索计划项目(以下简称原创项目),以进一步引导和激励科研人员投身原创性基础研究工作,加速实现前瞻性基础研究、引领性原创成果重大突破。  一、资助定位  原创项目资助科研人员提出原创学术思想、开展探索性与风险性强的原创性基础研究工作,如提出新理论、新方法和揭示新规律等,旨在培育或产出从无到有的引领性原创成果,解决科学难题、引领研究方向或开拓研究领域,为推动我国基础研究高质量发展提供源头供给。  原创项目的核心研究内容不能与正在执行或处于评审阶段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和国家其他科技计划项目重复。  二、资助模式  (一)项目分类。  原创项目分为专家推荐类和指南引导类两种类型。  专家推荐类原创项目,自然科学基金委统一发布年度申请指南,提出相关申请要求,不限研究领域或方向。申请人经推荐人推荐可随时提出项目申请,相关科学部受理并分批组织审查和评审。  指南引导类原创项目,由自然科学基金委各科学部通过征集科学家建议、学术论坛讨论或专家论证等形式,形成项目指南并适时发布。项目指南包括研究领域或方向、拟解决的科学问题等。申请人提出申请时不需要推荐人推荐,相关科学部受理申请并组织审查和评审。  此次发布的2020年度原创项目申请指南,涵盖专家推荐类和指南引导类两种原创项目的申请要求。指南引导类原创项目“肿瘤研究新范式探索项目”,其科学目标、核心科学问题、主要资助方向以及申请注意事项详见附件。  (二)资助期限和资助强度。  原创项目采用灵活的资助期限和资助强度。  专家推荐类原创项目资助期限一般为1-3年,资助强度一般不超过100万元/年。申请人可根据研究工作的实际需要,实事求是地选择资助期限和提出资金需求。  指南引导类原创项目资助期限和资助强度由项目指南确定。  三、申请要求  (一)申请资格。  具有承担基础研究项目(课题)或其他基础研究经历的科学技术人员均可提出申请。  (二)申请方式。  专家推荐类原创项目,每个项目申请需要2名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且在国内或国外学术界具有较高影响力的同行专家,或2名自然科学基金委工作人员(包含1名固定编制项目主任和1名科学部负责人)推荐。除科学部负责人外,每位推荐人每年可推荐1项原创项目申请。推荐人应针对项目学术思想的原创性、科学性和潜在影响力提出详细的推荐意见。  指南引导类原创项目申请无需专家推荐。  (三)申请时间。  2020年1月31日以后,专家推荐类原创项目申请人可随时提出项目申请。  指南引导类原创项目申请人应根据项目指南时间要求提出项目申请。  (四)限项申请规定。  1. 申请人同年只能申请1项原创项目(含预申请)。  2. 原创项目从预申请开始直到自然科学基金委作出资助与否决定之前,不计入申请和承担总数范围;获资助后计入申请和承担总数范围。  3. 为保证项目负责人集中精力开展研究,正在资助期内的原创项目负责人不得作为申请人申请除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和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之外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  4. 应符合《2020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中对申请数量的限制。  四、申请程序  原创项目申请程序包括预申请和正式申请,预申请审查通过的项目申请人方可通过依托单位提交正式申请。  (一)预申请和审查。  预申请主要阐述所提学术思想的原创性、科学性和潜在影响力,字数控制在2000字以内。  1. 请申请人登录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https://isisn.nsfc.gov.cn(以下简称信息系统)撰写预申请。没有信息系统账号的申请人请向依托单位基金管理联系人申请开户。在信息系统“申请与受理”菜单下,点击“原创项目预申请”,进入预申请填写页面,选择“专家推荐类”或“指南引导类”;指南引导类原创项目申请人还需要在附注说明栏选择项目指南相应名称。申请人按照系统中的有关提示填写预申请相关内容后直接提交至自然科学基金委。专家推荐类申请项目的预申请提交后,信息系统将向推荐人发送电子邮件,告知推荐人提交推荐意见。申请人可在线查看推荐意见是否已提交,但不能查看推荐意见内容。  2. 自然科学基金委各科学部受理预申请并组织审查。审查结果将以电子邮件形式反馈至申请人。  (二)正式申请。  1. 预申请审查通过的申请人,应按照“专项项目-原创探索计划项目正式申请书撰写提纲”要求填写正式申请书。正式申请的核心研究内容应与预申请一致。  2. 除特别说明外,每个原创项目的合作研究单位数合计不超过2个。  3. 申请人应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项目资金管理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有关规定和《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金预算表编制说明》的具体要求,按照“目标相关性、政策相符性、经济合理性”的基本原则,认真编制《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金预算表》。  4. 申请人完成申请书撰写后,在线提交电子申请书及附件材料。  5. 依托单位应对本单位申请人所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审核。原创项目采用无纸化申请方式, 依托单位只需在线确认并及时提交电子申请书及附件材料,无需报送纸质申请书。项目获批准后,将申请书的纸质签字盖章页装订在《资助项目计划书》最后,与之一并提交。签字盖章的信息应与电子申请书保持一致。  6. 依托单位在线提交电子申请书及附件材料后,应将由法定代表人签字、依托单位加盖公章的纸质依托单位科研诚信承诺书(请在信息系统中下载模板)和纸质申请项目清单提交自然科学基金委。  7. 自然科学基金委项目材料接收工作组负责接收依托单位纸质科研诚信承诺书及申请项目清单、电子申请书及附件材料,如材料不完整,将不予接收。依托单位可将上述纸质材料直接送达或邮寄至自然科学基金委项目材料接收工作组。邮寄请使用快递方式,并在信封左下角注明“原创项目申请材料”;如自然科学基金委各科学部对于项目正式申请有规定的截止时间,请在截止时间前(以发信邮戳日期为准)邮寄,以免延误申请。  材料接收工作组联系方式如下: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双清路83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项目材料接收工作组(行政楼101房间)  联系电话:010-62328591  五、注意事项  (一)资助项目信息公布。  自然科学基金委将在官方网站公布资助原创项目基本信息,对于专家推荐类原创项目还将公布推荐人的姓名和单位信息。  (二)项目实施保障。  原创项目负责人应将主要精力投入原创项目的研究中;依托单位应加强对原创项目实施的监督、管理和服务,减轻项目负责人不必要的负担,为项目研究提供必要的制度和条件保障。  (三)其他。  原创项目申请与资助不设复审环节。  自然科学基金委将把相关项目负责人项目执行情况、推荐人推荐情况和评审专家的的评审情况计入信誉档案。  (四)各部门咨询电话。数学物理科学部010-62326911化学科学部010-62327170生命科学部010-62329352地球科学部010-62327157工程与材料科学部010-62328335信息科学部010-62327140管理科学部010-62326898医学科学部010-62328941信息系统技术支持(信息中心)010-62317474  附件:2020年度指南引导类原创项目-肿瘤研究新范式探索项目指南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2019年12月20日 附件2020年度指南引导类原创项目-肿瘤研究新范式探索项目指南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基础研究的重要战略部署,进一步强化原始创新,推动学科交叉,积极应对科学研究范式变革,自然科学基金委医学科学部和化学科学部联合资助肿瘤研究新范式探索项目。旨在通过医学与化学的深度交叉融合,以及医学与数学、物理学、信息学等学科的交叉,推进对肿瘤发生发展规律认识的变革,实现有效预防、控制和治疗肿瘤的目的。  一、科学目标  聚焦肿瘤演变过程,通过探讨不同层次介尺度结构的形成、演变、以及微环境的影响,揭示肿瘤发生、发展规律,发现对肿瘤异质性形成和免疫逃逸等的调控路径,寻找系统性抗肿瘤策略,为临床诊疗提供理论依据。  二、核心科学问题  从多层次、介尺度的视角,分析肿瘤发生、演变和逆转的动态变化规律。  肿瘤的演变是机体在多层次、跨尺度相互关联的复杂过程。本探索项目旨在认识不同层次中,单元尺度和系统尺度之间的介尺度结构及其演变规律和控制机制,明确系统内外的相互作用和边界条件,阐释多层次之间的关联,揭示肿瘤演变规律。研究层次包括以分子单元作为单元尺度,生物大分子作为系统尺度的分子层次;以生物大分子作为单元尺度,细胞作为系统尺度的细胞层次;以细胞作为单元尺度,组织器官作为系统尺度的组织器官层次等。  三、2020年度主要资助方向  (一)分子层次研究。  探索与肿瘤相关的分子层次介尺度结构、功能及其演变的主导机制。从大量“杂乱无章”的基因突变、表观遗传改变以及蛋白质修饰等表象中解析出复杂系统行为背后的普遍原则,发现肿瘤发生和演变过程中的有序规律,进而阐明肿瘤的本质。  (二)细胞层次研究。  主要研究细胞恶性演变的动态过程,包括细胞内部核酸、蛋白或代谢产物等的群体效应,探索相关的介尺度结构,如生物大分子及其组装体、细胞器等,揭示对应介尺度结构的行为主导机制,建立肿瘤细胞异质性和细胞恶变的新理论。  (三)组织器官层次研究。  主要研究肿瘤组织演变过程中的细胞群体效应,以及微环境的影响规律。阐释与其他层次之间的关联和恶性演变的主导机制,提出对肿瘤异质性形成、免疫逃逸、耐药、转移、复发等异常生物学行为的原创性认识。  四、资助期限和资助强度  资助期限一般为1-3年,资助强度一般不超过100万元/年,资助项目数不超过20项。申请人可根据研究工作的实际需要,实事求是地选择资助期限和提出资金需求。  五、申请注意事项  (一)预申请和审查。  预申请提交时间为2020年1月31日-2月21日16时。  申请人在填写预申请时,应选择“指南引导类”,附注说明请选择 “肿瘤研究新范式探索项目”,申请代码1选择“H16”或“B07”,申请代码2根据研究内容选择相关学科申请代码。  自然科学基金委医学科学部和化学科学部受理预申请并组织审查。审查结果将以电子邮件形式反馈至申请人。  (二)正式申请。  申请人应根据肿瘤研究新范式探索项目拟解决的具体科学问题和本项目指南公布的拟资助研究方向,自行拟定项目名称、科学目标、研究内容、技术路线和相应的研究经费等。  (三)咨询方式。  1. 申请代码1属于医学科学部的申请项目  自然科学基金委医学科学部七处  联系人:吕群燕  联系电话:010-62326924  2. 申请代码1属于化学科

[查看详情]

首页5678910
  • 60条记录 第8页/共10
  • XML 地图